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新闻动态

我院党委中心组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研讨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4 点击量: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办公室有关精神,11月21日,我院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活动,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河北省委<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不断反“四风”、转作风的十项措施>》等文件,党委书记段致平主持了专题学习活动,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研讨,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有关人员列席。

通过学习研讨,大家深刻认识到党中央把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彰显了党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信心。同时,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动力,必将开启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以《决定》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学院的建设发展。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讲话、省委“十项措施”后,段致平书记指出,中央下了很大决心狠刹“四风”,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后,要求用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落实;省委也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不断反“四风”、转作风的十项措施》,要求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段书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按照学院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台账时间节点,抓好学院整改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照个人整改计划和整改清单做好整改工作;学院整改落实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第二,切实落实好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做到“零容忍”。第三,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日常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更加严格、行动更加务实、作风更加廉洁、干部更加担当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为推进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