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我院在办公楼小会议室召开“幸福校园建设”部门标准研讨会。学院副院长刘新起主持会议,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张小菊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幸福校园建设中,部门工作标准的制定与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与梳理。通过讨论达成了两个共识:一是部门工作标准的确定既要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方法,又要结合高校管理的特点与要求;二是部门工作标准的明确要与精细化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的完善相结合。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工作标准制定的下一步工作思路。(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