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社区学院宪法教育学院组织“习近平关于宪法的三次讲话”专题学习。社区学院宪法教育学院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此次活动由社区学院宪法教育学院院长李来和主持。
李来和院长简述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后, 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24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在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的同时,还学习了上级包括我院关于宪法宣传教育的相关精神。通过学习交流,社区学院宪法教育学院相关人员进一步理解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并且意识到今后要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最后李来和院长作学习总结,提出对习总书记讲话及上级相关精神,我们要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学习体会,当下工作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要从“我”做起,把关于宪法的“尊、学、守、护、用”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二是要把宪法宣传教育做实;三是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由点到面;四是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还要线上线下相结合。(供稿 社区学院 王海莉;编辑 李娜)
李来和院长结合宪法组织学习交流。